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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酸头孢他美酯片(代宁)

盐酸头孢他美酯片(代宁)

处方药物
非医保
适应症:

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: 1、耳、鼻、喉部感染,如中耳炎、鼻窦炎、咽炎、扁桃体炎等。 2、下呼吸道感染,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、急性气管炎、急性支气管炎等。 3、泌尿系统感染,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、复杂性尿路感染(包括肾盂肾炎)、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。

主要成份:

盐酸头孢他美酯

功能主治:

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多种感染:如中耳炎、鼻窦炎、咽炎、扁桃体炎、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、急性气管炎、急性支气管炎、非复杂性尿路感染、复杂性尿路感染(包括肾盂肾炎)、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。

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多种感染:如中耳炎、鼻窦炎、咽炎、扁桃体炎、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、急性气管炎、急性支气管炎、非复杂性尿路感染、复杂性尿路感染(包括肾盂肾炎)、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。
用法用量:

1、口服: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,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,一次362.6mg(2片),一日2次;12岁以下的儿童,每次按体重7.252mg/kg给药,一日2次。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,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;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,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087.8-1450.4mg(6-8片)(膀胱炎患者在傍晚)可充分根除病原体。 2、剂量调节: (1)老年人:可按推荐成人的用量,对老年人无需调整。 (2)12岁以下儿童:以每次每公斤体重7.252

1、口服: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,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,一次362.6mg(2片),一日2次;12岁以下的儿童,每次按体重7.252mg/kg给药,一日2次。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,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;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,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087.8-1450.4mg(6-8片)(膀胱炎患者在傍晚)可充分根除病原体。 2、剂量调节: (1)老年人:可按推荐成人的用量,对老年人无需调整。 (2)12岁以下儿童:以每次每公斤体重7.252
批准文号:

国药准字H20051174

生产企业:

哈药集团制药总厂

药品说明书

药品名称

盐酸头孢他美酯片(代宁)

成份

盐酸头孢他美酯

功能主治

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多种感染:如中耳炎、鼻窦炎、咽炎、扁桃体炎、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、急性气管炎、急性支气管炎、非复杂性尿路感染、复杂性尿路感染(包括肾盂肾炎)、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。

用法用量

1、口服: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,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,一次362.6mg(2片),一日2次;12岁以下的儿童,每次按体重7.252mg/kg给药,一日2次。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,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;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,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087.8-1450.4mg(6-8片)(膀胱炎患者在傍晚)可充分根除病原体。 2、剂量调节: (1)老年人:可按推荐成人的用量,对老年人无需调整。 (2)12岁以下儿童:以每次每公斤体重7.252

不良反应

1、消化系统:常见腹泻、恶心、呕吐。偶有伪膜性肠炎、腹胀、胃灼热、腹部不适、血中胆红素升高、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。 2、皮肤:偶有出现瘙痒、局部浮肿、紫癜、皮疹等。 3、中枢神经系统:偶有出现头痛、眩晕、衰弱、疲劳感等。 4、血液系统:偶有白细胞减少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、血小板增多等,均为一过性反应。 5、其它罕见的反应有:齿龈炎、直肠炎、结膜炎、药物热等。

禁忌

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

1、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。 2、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,应立即停药,并紧急治疗。 3、在使用本品期间,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,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。若发生假膜性肠炎,应积极治疗(推荐使用万古毒素)。 4、本品应放到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。 5、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 (1)由于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,妇女妊娠期间,不推荐使用本品。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,必须充分权衡利弊。 (2)在乳汁中尚未发现本品的代谢物。 7、儿童用药:本品对新生儿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

药物相互作用

抗酸剂,H2受体拮抗剂对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。目前尚未见到本品对实验室检测值和/或方法有影响的报道,也未观察到伴随利尿药治疗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对肾功能的损伤。

药理作用

1、本品为第三代口服广谱头孢菌素类抗生素。口服后在体内迅速被水解为有抗菌活性的头孢他美发挥杀菌作用。 2、本品对链球菌属(粪链球菌除外)、肺炎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;对大肠杆菌、克雷伯菌属、流感嗜血杆菌、淋病奈瑟菌等革兰氏阴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,尤其对头孢菌素敏感性低的沙雷菌属、吲哚阳性变形杆菌、肠杆菌属及柠檬酸菌属的抗菌活性明显。对细菌产生的β-内酰胺酶稳定。 3、本品对假单孢杆菌、支原体、衣原体、肠球菌和耐药性葡萄球菌无效。

规格

按C14H15N5O5S2计算90.65mg

包装规格

有效期

24个月

执行标准

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。

批准文号

国药准字H20051174

生产企业

企业名称:哈药集团制药总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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